日期:2023-04-16 18:17:50 来源:湖里检察
一桩民营企业的贪腐案件,暴露出企业内部监管的种种问题。湖里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企业经营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提出附条件量刑建议,明确在企业进行合规的基础上适用缓刑,防范企业再犯罪,助推社会治理。该案是在审判阶段开展刑事企业合规审查的案件,法院在核实企业合规情况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案情回顾
分销商受指使窜改销售数据造成企业损失478万余元
【资料图】
郭某和许某分别是两家商贸公司的经营者,也是乐某集团的分销商。2019年第四季度,郭某和许某在乐某集团高管李某的指使下,用PS修改截图,虚增销售金额,骗取乐某集团向分销商额外多支付“支持费用”总计478万余元,李某从中分得30%的提成。
湖里区检察院经审查,于2021年7月23日以被告人李某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于2022年2月14日以被告人郭某、许某犯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最终作出刑事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对郭某、许某均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履职故事
此罪还是彼罪,引导侦查充分取证
办案之初,被害单位与嫌疑人对行为定性存在争议。此罪还是彼罪,一罪还是两罪,不仅仅是法律问题,对维护被害单位合法权利也至关重要。
为此,承办检察官走访被害单位,详细了解李某职务范围、公司审批流程、内部审计情况等,寻找案件突破口;依托侦捕诉紧密衔接机制,引导侦查机关明确侦查重点,从而调取到李某某与分销商通谋侵占的关键证据;区分钱款属性,确定犯罪金额,听取律师意见,最终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也为乐某集团挽回了经济损失。
多维度审慎评估,彰显司法温度
郭某、许某作为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在其企业经营中具有重要作用。办案过程中,湖里区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谦抑、审慎、善意”的民营企业案件办理原则,前移羁押必要性审查关口,对郭某、许某取保直诉,既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又尽可能保障分销商企业平稳经营,彰显司法温度。
多方位合规引导
持续跟踪回访助企业“堵漏”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内部监管漏洞、廉洁教育缺失等问题,湖里区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引导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对企业来说,“合规”还是个新鲜事物。在发出检察建议之前,承办检察官深入涉案企业了解经营现状、发案原因,研判企业存在的违法风险及制度漏洞;同时,与涉案企业开展座谈,释法说理,让企业了解“什么是合规”“合规有什么作用”“如何进行合规建设”,听取了企业的声音以及辩护人对企业合规的意见。涉案企业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合规整改计划,包括调整组织架构、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提升信息系统等等。
从聚焦企业内部治理,到推动优化外部营商环境,湖里区检察院持续跟踪回访企业合规整改的进展。在审判阶段,结合被告人犯罪事实、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及量刑建议。
一面“检察履职守护公义 法治护航民企发展”的锦旗是被害单位挽回损失后对检察机关的感谢与肯定。未来,湖里区检察院还将进一步探索“合规互认”的经验做法,持续以能动履职,以精准服务,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诉源治理,护航企业合法经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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