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27 17:49:32 来源:本地宝
一、招聘基本条件
(相关资料图)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最后一日(2023年7月30日)。例: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0日之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统招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3年7月31日前),并具备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1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统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二、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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