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有哪几种?

日期:2023-04-19 15:56:05 来源:法妞问答

在当前市场中,合并或兼并企业一直是企业增强自身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很多人对于企业的收购不是特别了解,存在很多疑惑。


【资料图】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有哪几种?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合斌律师解答:

一、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表明愿意以要约中的条件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获得和巩固。

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的操作程序并不复杂,主要包括做出拟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公告、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报告和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以及要约期结束事项等。

二、协议收购

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股票的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获得和巩固。

三、其他合法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收购将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也将不断创新。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收购除了采用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合斌律师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有哪些条件

1、客体条件。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尚未注销的部分。

2、市场条件。上市公司收购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

3、目的条件。收购上市公司是否须以控制上市公司为目的,学术界有不同观点。

4、规则条件。证券法律制度以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作为基本理念,大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垄断及随意控制,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李合斌律师简介

深圳执业律师,金融从业18年,曾为券商投行保荐代表人,熟悉资本市场和各种金融产品,擅长投资纠纷和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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